卧位的概念与分类

常见卧位适用范围与实施方法

卧位概念:卧位是指患者休息和适应医疗护理的需要时所采用的卧床姿势。
卧位的分类:
1.主动卧位:病人自主采取的卧位。
2.被动卧位:病人自身无改变卧位的能力,躺于被安置的卧位。
3.被迫卧位:病人由于疾病、治疗的原因,被迫采取的卧位。

巧记口诀:
主动卧位 人随意
被动卧位 没能力
被迫卧位 受限制
端坐 呼吸大喘气


常用卧位及使用范围

1、仰卧位
(1)去枕仰卧位

要求:头(去枕,头偏向一侧),臂(放身体两侧),腿(自然放平)。

适用范围
①昏迷或全身麻醉未清醒的病人。
②椎管麻醉或腰椎穿刺术后6~8小时,防止颅内压降低引起头痛。
(2)中凹卧位

要求:头胸(抬高10°~20°),下肢(抬高20°~30°)。

适用范围:休克病人。
(3)屈膝仰卧位

要求:臂(放身体两侧),膝(屈起、稍向外分开)。

适用范围
①腹部检查的病人。
②导尿的病人。

2、侧卧位

要求:臂(屈肘,一手放枕旁,一手放胸前),腿(下腿伸直,上腿弯曲)。

适用范围
①灌肠、肛门检查,配合胃镜、肠镜检查。
②臀部肌内注射(下腿弯曲,上腿伸直)。
3)预防压疮。
侧卧位.png

3、半坐卧位

要求:先摇床头30°~50°,再摇膝下支架。

适用范围
a)心肺疾患引起呼吸困难的病人。
b)胸、腹、盆腔手术后或有炎症的病人,使感染局限于盆腔。
c)腹部手术后病人,减轻切口张力。
d)某些面部及颈部手术后病人,减少局部出血。
e
)疾病恢复期体质虚弱的病人。
半坐卧位.png

4、端坐卧位

(1)要求:身体(稍前倾)。
1)在小床桌上放软枕。
2)床头摇起70°~80°,膝下支架15°~20°。
(2)适用范围:急性肺水肿、心包积液、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。

5、俯卧位

要求:头(偏向一侧),臂(屈肘放于头两侧),腿(伸直)。

适用范围
1)腰、背部检查,配合胰、胆管造影。
2)腰、背、臀部有伤口或脊椎手术后。
3)胃肠胀气所致腹痛。

6、头低足高位

要求:仰卧,枕头横立于床头,床尾垫高15~30cm。

适用范围
1)肺部分泌物引流。
2)十二指肠引流。
3)妊娠时胎膜早破。
4)跟骨及胫骨牵引。

7、头高足低位

要求:仰卧,枕头横立于床尾,床头垫高15~30cm。

适用范围
1)颈椎骨折进行颅骨牵引。
2)减轻颅内压,以预防脑水肿。
3
)开颅手术后病人。
头高足低位.png

8、膝胸位

要求:小腿平放,大腿与床面垂直,两腿稍分开;胸部贴于床面,腹部悬空,臀部抬起;两臂屈肘放于头两侧;头转向一侧。

适用范围
1)肛门、直肠、乙状结肠的检查、治疗。
2)矫正胎位不正和子宫后倾。
3)产后促进子宫复原。
膝胸位.png

9、截石位

要求:病人仰卧在检查台上,两腿分开,臀部齐床沿。

适用范围
1)会阴、肛门部位的检查、治疗、手术。
2)产妇分娩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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